61. 甲乙壬癸全逢,主作烟花之女。甲乙木也,壬癸水也,水木太和,则生色木也,如在生旺之地,主门户出花之人,及水旺则泛,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。
62. 艮金瘦小,离坎高雄。艮者,丑寅,金者,申酉,丑寅申酉地支者,主人瘦小,乃木土金,其质不广,离者,午也,坎者,子也,子午也,若乘生旺之气,主人高雄壮,乃火炎高,水势涨也。
63. 三丁二丙到金,口舌生疮。丙丁火人,到申酉之地,或壬癸水人,到寅卯,主口舌生疮,生是非。
64. 子午阴阳盛衰,两分卦兆。子为水,午为火,不可盛,亦不可衰,盛则太过,衰则不及,火太过则炎盛,盛中有失,遇水则?光,水太过则太泛,泛中有流,遇土则有滞,大凡五行,只求平均,中庸,不过盛,亦不偏衰。
65. 南多北少,家则破人亡。命有东南西北,及昼夜和阴阳之分,命局全者,主大富大贵,南多北少,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,而少见壬癸亥子,乃阳多阴少,有昼无夜,主凶。
66. 友此之方,男女消落。南少北多,即有夜无昼,阴多阳少,亦主不吉。
67. 东方全见,妻儿则难保长春。凡见甲乙,及寅卯辰三会木,为一气秀气,虽然富贵,未免克妻子之忧。
68. 西旺东衰,金盛则家不吉。凡见庚金,及申酉戌三会金,主家私不吉。
69. 癸壬亥子,工巧之人。凡见壬癸亥子水也,主智人?之多巧也。
70. 癸甲壬金,胡人狡佞。壬癸,玄武也,甲主胡,壬金,太常也,命局癸甲壬,逢金,乃旺金生癸水,胡狡佞。
71 月胎岁合,祖立他们。月胎,受胎之月,年为祖墓,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,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。
72. 岁日朝时,自身舍立。年干与日或时干,有干合者,如庚年干,乙日或时干,或丙午干,辛日或时干,主自身舍离本家,或过继之人。
73. 合分内外,取于进退之方。天干五合,分内合及外合,内合,以日干合他干者,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,主进,日干除外之干合者,如己时干合甲月干,谓外合则主退。
74. 略见其强,足见妻夫之势。男以财为妻,女以官为夫,观夫妻星坐下之地,以论运势,强弱。
75. 合逢四柱,后来妻再产儿郎。凡四柱中,见天干工相合者,主后妻再产儿郎。
76. 隔合居中,妻子财间须见破。即两柱相合,中隔一柱他合,如丁日与壬年合,中隔戊月与癸时合,谓之隔合居中,主妻破散。
77. 造于偏地见多,而二姓三名。若合在无力之地,临破绝之乡也,例如: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,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,主二姓三名之人,此乃合之不得力,主旁他人而立身之命。
78. 时日暗投逢合,孤儿义女。日干为己身,时柱为子女,日干与时支藏干合,谓之时日暗投逢合,如癸日巳时,巳藏戊,为戊癸合,余如辛巳,壬午,甲午,丁亥,戊子,仿此例,皆主孤儿义女。
79. 地刑所见,次母所生。次母者,地支申子辰人见戌,巳酉丑人见未,寅午戌人见辰,亥卯未人见丑,如犯两重者,主次母所生也。
80. 壬丁于命败之乡,出于偏房外妄。壬为天后主妇人,丁为六合主男子,壬丁相会,干名私门,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,如立于命败之乡,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,木败子,金败午,火败卯,水土败酉,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,例如丁卯与壬子,为火败与木败。
81. 干合身败,须信男女娼淫。日干为己身,有合又遇败地,皆主男女娼淫,例如己酉日,遇甲午,为土败酉,金败午。
82. 身到旺乡,有鬼者自须贵显。如甲木到寅卯之地,谓之旺乡,上带官鬼者,主荣贵显达。
83. 坎离子午丙壬,重见儿女双生。子午为阴阳之路,丙为长男,壬为长女,丙丁到寅,火长生之地,见二三重者,主双生男,而壬癸到申,水长生之地,见二三重者,主双生女。
84. 时与胎运月合,必须延月而生。胎者,受气也,生时与胎月合者,主延月生也,如胎元癸卯,时柱戊寅,戊癸合。
85. 辛多旺相,老妇长年。六辛为太阴,主妇人临旺气者,定主阴人寿长也。
86. 金盛逢刑,非法亡没。金临盛旺之乡,克身者,主非横杀伤亡殁也,如甲日见庚,且庚临申酉旺地,克甲也。
87. 甲逢壬癸,生于江水之中。如甲生人逢壬癸水,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,主生于江水之地中,即水多木泛之象,主人湖海生涯。
88. 运泛他乡,孤木柱逢多水。木生人,逢二三重水在旺地,主漂泛。
89. 辛干丙巽,术士医流。戌亥,为天门,乃天医,辰巳为地户,乃地医,丙药医师,干为天门,巽为地户,辛金为针,丙火为药,医卜卦命僧道之术。
90. 阳干支有相刑,主人斜眼之疾。阳干者,甲丙戊庚壬,其干支有刑克者,主头面眼目疾。
91. 旺中戊己,儿孙后代为官。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乡,主儿孙为乡里之官。
92. 太乙与神后休囚,阴谋争讼。太乙,巳也,神后,子也,子主阴淫,巳主争讼,如命中巳子全,犯休囚者,主阴谋争讼。
93. 五阳前建,定出清官。甲乙丙丁戊,为前五阳,在建阳之地,上临官禄,主门出清显官人。
94. 五阴后逢犯刑空,盗贼非横。己庚辛壬癸,为后五阴,如犯空亡,刑害,主是非横事之灾也。
95. 相冲壬戌,丙戌居墓者凶。壬戌上见墓,丙辰,丙戌,戊辰,戊戌,为凶。
96. 辰多而斗讼官嗔。辰为天罗,命局多见者,主好斗讼。
97.戌见而凶顽小辈。戌为地网,命局多见者,主虚诈小人。
98. 旬中六甲,多主尊荣。六甲旬中生人,又得六甲,主人尊重,若再有气,主建官星之地,尊荣者,如甲子旬中,又见甲子是也。
99. 天罡如逢日时,散失人口。木尽为天罡,六癸是也,日时癸酉,癸未,癸巳,癸卯,癸丑,癸亥逢之,主散失人口。
100. 木逢金盛,配遁儿郎。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克者,则主儿女配遁他乡,而不得力,如子女宫有此者,则准。
101. 金上安土,门中耗散。卯酉为门户,凡卯酉上见戊己土,为隔间之病,谓门不通,有黤散焉。
102. 五行太过,复为怯败之根宗。命中五行求其中和,平衡,太过与不及,均属不美。
103 三命建元,推详强弱之正道。凡命要均平,不可太过不及,升降之气,不要衰旺,故曰元有本也,正道也,各得其正也。
104. 八方之卦,能推阴女盛衰。八卦推妇女之象,干者,阳也,主父,公。坤者,阴也,主母,姑。艮,小男。震,长男。坎,中男。巽,长女。兑,小女。离,中女。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,定为如常人家女也,若在三合,支合,干合,或壬癸,亥子水,及生旺之地,则为淫贱之女,因其水多也。
105. 一路九宫,更辨阳男得失。九宫者,坎一,坤二,震三,巽四,中五,干六,兑七,艮八,离九等是也,将四时上下之类,若合多少起,便从所得之宫起之:一吉,二宜,三生,四杀,五鬼,六害,七伤,八难,九厄。106. 人逢建破,妨害尊卑。凡人之命,犯月破,月建冲者,主妨尊卑。
107. 癸巳与乙卯庚申戌亥,九流之士。癸巳暗合戊,乙卯旺木,庚申旺金,木被金克,又庚申,白虎守道,戌亥,天门之象,主九流之人也。
108. 各推前五,祖宗运后代皆知。年为祖,月为父母,日为妻,时为子息,年前五位知祖,月后五位,知父母门户,日前五位,知己身妻妄,时后五位知子孙,各推年月日时支,前五位互相推之,则知父母,兄弟,妻妄,子孙,而其临生旺衰死之地,高下而己。
109. 丙丁多或到深山,阳孤阴乱。寅乃艮宫,艮为山,寅为丙长生,又主火,为阳孤,寅山火多,即命局丙丁火,或内丁坐寅,主门户出阳人孤,阴人乱。
110. 己庚同会,女子娉婷。女命,己庚在旺相,如庚日巳时,或己日庚时,辛月生,主出秀丽娉婷之女。
111. 乙庚旺相之乡,男子和明进显。庚主刚坚,男生之有显,乙庚合金,坐旺相之乡,主男有和明进显。
112. 空中有合,门生虚道闲人。命局干合,支合,上带空亡者,主门生虚道闲人。
113 丁巳与丁卯各生,门内官进纳。丁与壬,为德合,故有丁巳与丁卯,丁亥,各主旺者,主门户出进纳官人也。
114. 土居四季见全,而多有田林。土多生万物也,辰戌丑未上见己土者,生旺之气,而有田园。
115. 四柱五行,定于内外。子午卯酉,定四方也,卯辰巳以东为内,以西为外,酉戌亥以西为内,以东为外,午未申以南为内,以北为外,子丑寅以北为内,以南为外也。
116. 命之前后,阳前阴后五辰,定见家宅祸福。阳前前五辰为宅,后五辰为墓,阴命前五辰为墓,后五辰为宅,如甲子阳命人,前五辰乃(巳),为宅。后五辰乃(未),为墓。若大小二运,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克门户,有何灾福而言之。
117. 生逢兄弟不相亲,终见交争。此劫为兄弟,如甲见乙为败财,乙见甲为劫财,即阳日干同行阴干为顺,如甲见乙,丙见丁,戊见己,庚见辛,壬见癸等为败财,阴日干见同行阳干为逆,如乙见丙,丁见戊,己见庚,辛见壬,癸见甲等为劫财,若内战并刑克,终见交争,败财主兄弟交争,命局有财多者,不惧。父子夫妇亲外,皆同前法。
118. 视于日时,识辨子妻。日支为妻,时干为子,时支为女。
119. 观其胎月,知于父母。受胎之月,为父母宫,胎月之上,推其父母。
120. 巽离旺相,丙丁俱全,足见高明。巽,巳也。离,午也。丙丁火在巳午之上,为丙禄在巳,丁禄在午,临禄地旺相,足见高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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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《玉照定真经》八字断语(二)发布于2024-01-21 20:51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