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鬼谷遗文》曰:“君子不刑定不发,若居仕路多腾达;小人到此必为灾,不然也被官鞭挞。”
道理也很简单,小民图个平安顺遂,成大事者哪有安安稳稳的呢?
命理也是一样,地支无刑冲,当然是平常意义上的好命。但也不要一看到刑冲就论成大凶,哪个大人物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的洗礼呢?
一、刑的来源;
究其来源,是八字地支之间方与局之间的关系描述。因为,八字中任何一个字,都有同气相应的、同类相聚的能力。或者类聚成方,或者相应成局。方局之间的成员,均有不同的秉性,必然产生矛盾与冲突。
三合局:申子辰、寅午戌、巳酉丑、亥卯未;
三会方:寅卯辰、巳午未、申酉戌、亥子丑。
取“申子辰”三合局加于“寅卯辰”三会方;“寅午戌”三合局加于“巳午未”三会方;“巳酉”三合局加于“亥子丑”三会方,则可以产生,四类不同的刑。
恃势之刑:申刑寅、寅刑巳、巳刑申;
无恩之刑:戌刑未、未刑丑、丑刑戌;
无礼之刑:子刑卯、卯刑子;
自刑:辰刑辰、午刑午、酉刑酉、亥刑亥。
细心的读者,应该发现,上述方局之间的关系,并不是一一对应的。比如火、金就是方局之间的内部关系;而水与木则是方局之间的生成关系。
具体原因,需要思考。就我的理解,方大体是代表地球上的四时;而局,大体是天体运动的不同角度,所形成的方位。方局之间的关系,是天地交合的关系,天之所成,需要地来相助;地支所成需要天来应照。故此,水木之间取互生的关系。也与五行要素的成就特性有关:比如火、金乃为人为造就,故此,需要天地同气,不然,违反天时、地利,你就造不出来;而水木乃为自然成就,不用你刻意为之。
二、刑的规则:
子卯相刑:实质是子水生卯木,若卯木为用神则吉,为忌神则凶;至于三子刑一卯,卯木受伤,实质是水大木漂;或者三卯刑一子,其实是木盛水缩。
寅巳相刑:实质是寅木生巳火,受益的是巳火,吉凶喜忌,就看你是需要寅木,还是巳火;不过,也得注意木多火塞。比如:寅木太多,达到三位以上,则就可能遭遇木多火熄的情况。
巳申相刑:首先论合,因为合大于刑;但是刑在其中。无论刑合,实质上是巳火合克申金,申金定然受伤;但若局中水旺,巳申亦可以合化为水。
寅申相刑:实质论冲,合冲在先,冲大于刑;亦然刑在其中矣,不可视而不见;有弱者敢与强者相争,弱强视其原局是否当令,大运流年是否当值;主动方是谁。
寅巳申三刑:因刑而寅木生巳火,巳火克申金;木火同体,刑克申金,原则上是申金受损;不过,只有在寅木、巳火当旺之时,申金才会受伤;若金旺,则克论为申冲寅,申合巳;若木旺,可论寅木冲申、寅木生巳。
丑未戌三刑:实质是土气的聚会,土的力量增大;而藏干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。三刑出现时,若土为忌神主凶,为用神时主吉;如果藏干为喜用,受伤也定然有凶;若藏干为忌神,依然有凶事。无论是否为喜用,六亲多有损伤,尤其是八字中某种六亲没有透显的六亲。
三、刑的意义:
1、真刑。
八字命局中年、月、日柱构成二刑、自刑,此为真刑。比如:辰、午、酉、亥均为自刑;丑未戌、寅巳申、子卯等构成二位或者三位相逢的亦是。
年月日之刑,以大限看,兆示着48岁之前,有引发刑凶出现。此为半辈之刑;如果刑出现在年月、日、时的四柱之上,多兆示中晚年的时间上引发。如果命局、大运、流年各抽一个字,构成三刑,此为循环三刑,力量更大。同时,命局、命宫、流年、大运、小运结合起来看三刑,这样的分析的面就更大。
2、刑不一定就是犯法;
犯三刑、自刑、循环三刑,不仅是指犯刑法之刑,牢狱之刑,也包含疾病、伤残之刑。如八字命局构成真刑,有的人是身体不好,或者身体有终生难治的顽疾,或者慢性疾病等。
3、三刑怕冲;
逢冲即动,容易激发出刑灾。三刑怕冲,旺则亦发,衰则可免。这是以三刑的位置对着月建司令而推断的。
三刑逢冲的本气被冲出来,力量更强,所以激发的可能性更大。
4、刑要配合刑之所居十神属性来定;
如刑在财上,女人的问题,淫乱的问题而造成刑祸;如三刑逢劫,兆示有夺财的问题,多系抢夺之事而发刑灾。
三刑,还要与被刑的神煞属性来论刑的性质。比如:刑在刃上,多主血光刀枪之刑;或者断头之刑;刑带驿马,多主潜逃在外之刑;刑在天罗地网,多主刑法被铺入狱,纯之以法,罪责难逃之刑等等。
5、刑要分清同异与力量强弱;
一般说来,同类循环相刑,吉凶较小;异类循环相刑、力量相差悬殊的刑则吉凶明显。比如:乙卯与壬子,都是子水刑卯木,它们的受伤程度是不同的。壬子对卯木而言,受伤程度较大;受益的当值是卯木。
辰午酉亥自刑,当它们的天干相同时为并临;当天干不同的时候则为自刑,也就是加力,为忌神时,则为自找出路;为忌神时,则是自我折磨、折腾、自残、自杀等等。比如:辛酉与辛酉相见为并临,与丁酉相见则为自刑。
地支相刑主要是从干支的阴阳性质与力量来区分。某种五行力量比较大时,会对弱小的五行形成制约,也可以称为刑。刑之意,也就不再是正常的生克关系,它包括反生与反克的应用。
6、刑不一定都是坏事;
在八字中的刑只是一种特殊的生克关系,不一定都是坏事;主要体现出现象表现的方式,不太一般,体现的比较激烈而已。
刑的吉凶,核心的关键还是看该不该刑,刑的后果如何来定。首先还是八字中的喜用之神,不能刑出,只能刑入;不能刑伤,只能刑合、刑生。
所谓:君子不刑定不发。因此,刑也有刑贵,刑发的意思,不可认为刑都是坏事。贵神、吉神遇到生刑、合刑并不是坏事,反而是富贵、发达可期的象征。
因为,一般君子的八字,大多比较安稳、恬淡、情意周全,德行俱足;遇到刑,反而有激发之意,能够做功的表现;因为,德行俱足,自然定无灾咎之故。
最后引《阴符经》论刑
凡见刑不可便以凶论,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、旺相、官星、印绶、责神、德福等物,有此诸吉相扶相助,刑不为害,而反为用;如无诸吉相助,更带亡劫、天中、羊刃等煞以恶济恶,祸不可言。又云:三刑怕金。《鬼谷遗文》曰:“君子不刑定不发,若居仕路多腾达;小人到此必为灾,不然也被官鞭挞。”沈芝云:“自刑带煞不为良,年月刑肤定见伤。不是狱中憔悴死,便因刀剑刃头亡。”又云:“带辰午酉亥全,中年丧明。”又云:“自刑怕火,若中有制,未可便此以论。” 又曰:凡命三刑,全须分刑得入、刑不得入。以年为主,月日时为客,如主刑客,刑得入为贵,刑不入即贱;若客来刑主,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,刑得入者即贱,假令丑刑戌,看是何丑何戌,如乙丑刑庚戌,是同类相刑,不吉;刑丙戌壬戌则相生相刑,不以刑论;戊戌甲戌相克相刑。戊戌刑得入,甲戌不得入;更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。如戊戌,福聚之地,却乙丑来刑则大吉。刑不入福聚之地,不为贵命。余准此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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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论“刑”发布于2024-01-22 20:35:31